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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原計劃於周內全面交代其20多年前與同事互租單位,並申領政府租津的事件。不過,他昨日被問及有關問題時表示,自己從報章上知悉,已經有公眾人士就此向廉政公署投訴,「我覺得在這個情況下,我不適宜再向大家作詳細的論述」。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既然有指廉政公署或其他執法機構事件已在調查事件,認為立法會應待調查有結果後再決定如何跟進。
民主黨在麥齊光申領租津的事件中一直窮追猛打,最近就派出被指有意參加今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黨員陳樹英高調到廉署「報案」,並向外透露稱廉署已就此事「立案調查」。昨日,麥齊光在出席立法會大會時回應傳媒提問,就指既然有人已就此向廉署投訴,自己已不宜再評論是次事件。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聲稱,麥齊光和特首梁振英「一樣」,都是以「拖延手法」來應付負面的消息,「企圖令公眾淡忘事件」,稱事件已打擊新政府的威信,兩人「有政治責任」去盡快披露事實,並稱此舉不會影響廉署的調查工作,「只要說出事實,就不會對他構成不利,除非他是在說謊」,並聲言新一屆立法會會繼續跟進有關問題。
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表示,麥齊光的回應十分合理,議員固然有權在立法會中提出官員操守的問題,但既然已經「有人」向廉政公署投訴,令事件進入刑事調查程序,就不應單方面拿起所謂「政治責任」的旗幟,來影響廉署的調查工作,而應在有關的調查工作完成後才跟進:「你話在議會公開說的東西,會與調查無關係?簡直是廢話!廉署在調查民主黨人時,李永達會不會這樣說(公開評論案件不影響執法機關調查)?簡直是雙重標準!」
葉國謙黃國健籲完成調查才跟進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亦指,議員有提出訴求的權利,但倘事件已進入調查程序,就應該待有關的執法部門完成調查工作後,才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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