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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位於大埔康樂園內的寓所去年5月先後被揭發違規加建了玻璃屋,及建有「游泳池」及「涼亭」等疑似僭建物。在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湯家驊就聲言已將有關事件交由「專業」的註冊結構工程師及授權人士,與建築署交涉及處理,拒絕回應詳細情況。對屋宇署在湯家驊被揭住所涉違建玻璃屋後迅速到場視察,湯家驊更聲大夾惡,質疑當局「突然有效率」,是「選擇性執法」,對自身的錯誤毫無反省之餘,更想轉移視線。
一直與訟 知終院裁決
而作為法律專業人士,湯家驊在處理涉嫌僭建事件上更企圖以專業身份誤導公眾。他曾引用自己代表發展商信和處理的一宗「踢契官司」為例,稱上訴庭有判例,指「建於屋內及不涉及結構性的改動可以得到豁免」,以此作為玻璃屋不涉僭建物的證明。不過,有法律界人士踢爆,湯家驊引用的判決其後已遭特區終審法院推翻,換句話說湯家驊引用的案例根本無效,所謂「法律觀點」只是模糊甚至欺騙公眾,政治誠信破產。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也公開表明該案例已被特區終審法院推翻,終迫令湯家驊發表道歉聲明,指自己「弄錯了」。
不過,香港文匯報記者在翻查法庭紀錄後發現,原來在有關上訴案提交終審法院時,湯家驊繼續代表信和處理這宗官司,因此所謂「一時弄錯」而不知道該案件的終審結果的說法,實在難令人採信。
大話連篇 誠信破產
有法律界中人亦進一步質疑湯家驊既是相關案件的代表大律師,沒有可能不知道有關判決已被終審庭推翻,但他仍企圖借案例「脫罪」,若不是有意利用個人專業選擇性引用無效判決來混淆視聽,就是公然「講大話」,無論如何政治誠信均已破產。湯家驊在回應查詢時直認自己確曾參與該案,並大發脾氣地揚言,終院既已駁回有關的上訴,「看判詞都無用」,「我是有參與案件,我諗你唔明,官司無得去,我做咩會睇判詞,我已經回應了好多次……」
湯家驊昨日在回覆本報查詢時稱,其住宅的泳池、涼亭及玻璃房已經於1年前全部清拆,而為符合當局要求,他更專程聘請專業人士負責:「你同事係咪搵錯地方,才誤會了我仍然有(僭建)呀!」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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