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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報道,針對近日網上關於國家體育總局將對在倫敦奧運會的獲獎選手給以獎金獎勵的傳聞,國家體育總局新聞發言人14日表示:國家體育總局沒有專門針對倫敦奧運會獲獎運動員給予獎金獎勵的計劃和辦法。北京奧運會後,國家體育總局也沒有專門對獲獎運動員給予過獎金獎勵。
按照國家有關獎勵政策,在以往的奧運會後,國家對在奧運會上取得優異成績的運動員都給予了一定的獎勵,此次倫敦奧運會的獎勵辦法尚未確定。
該新聞發言人表示:對奧運會上取得優異成績的選手給予獎勵,也是國際上多數國家的通用做法。
日前,有媒體報道,國家體育總局為了能進一步激勵奧運健兒,已決定將金牌得主的獎金數額從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35萬元大幅提升至50萬元,創下中國奧運冠軍所獲獎金額新高。 ■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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