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凡 北京報道)商務部近日發佈今年第7號令宣佈,《家電維修服務業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自8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規定,家電維修經營者在維修服務中對知悉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而對於違反《辦法》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可處以最高3萬元的罰款。
規範高收費 山寨維修店
數據顯示,中國2010年家電維修服務行業的註冊企業約30萬個,長年從業人員已超600萬人,維修服務收入達到1,215億元。
作為內地家電維修服務行業的首個部門規章,該《辦法》對家電維修經營者及從業人員資質、收費和服務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確規定,也對「山寨」維修店、高收費、屢修不好等家電維修業頑疾進行了針對性規範,並明確了對違規家電維修服務企業的處罰力度。
對於違反《辦法》的家電維修經營者,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可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向社會公告;違反規定、情節嚴重的,可處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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