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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新網18日電 18日,審計署發佈66個市縣2011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結果的公告。公告顯示,2011年,18個省區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當年上報完成705.71萬套(戶);籌集資金2811.62億元。66個市縣中,22個單位將29.55億元工程資金用於非保障性住房建設、公司註冊資本驗資和市政工程建設等。
重點審計的66個市縣,2011年上級政府下達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161.16萬套(戶),籌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675.39億元,支出562.47億元,年末結存298.29億元。
當商品房銷售 存管理不規範
同時,一些市縣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管理中仍然存在管理不規範、項目管理不到位、分配及後續管理不夠嚴格等問題。66個市縣中,有36個市縣少提取或少安排工程資金53.14億元;29個單位違規撥付或滯留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23.33億元。
此外,審計結果發現,66個市縣中,有5個市縣的2801套保障性住房被作為商品房對外銷售;3個市縣的226套保障性住房被挪作他用;32個市縣的1.46萬套保障性住房閒置半年以上,影響房屋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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