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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俞晝 杭州報道) 今年四月,浙江省慈溪市婚姻登記處試行預約離婚,要離婚先預約,一個星期後才能辦理離婚手續。制度施行三個月來,四成預約的夫妻選擇不離婚。
慈溪市婚姻登記處的一位負責人表示,區別於以前勸導為主的協調方式,現在試行的預約離婚更加有助於緩解夫妻的離婚衝動。
據了解,慈溪市復婚率近年來逐年攀升:2007年是10.8%,2008年是12.9%,2009年是14.9%,2010年是18.5%。「在我們試行預約離婚後,有四成的預約者最終沒有再來辦理離婚手續。很多一時衝動想要離婚的夫妻,在經過幾天的思考以後,還是選擇了繼續他們的婚姻。」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其實很多離婚的夫妻,都是因為一時衝動,過幾天冷靜下來一想又後悔了,於是便推高了復婚率。」。
「在手續越來越簡便,離婚越來越容易的今天,我雙手贊成慈溪市婚姻登記處的試離婚手續,他給離婚雙方一個緩衝期,用預約的時間整理一下情緒,是一個非常有益的手段。」萬松書緣的杜錫冠告訴記者,「現在的獨生子女嬌生慣養,往往一言不合就喊離婚,再回頭時發現已經覆水難收,後悔莫及。」
律師:「強制預約」欠妥
但是,就法律上而言,將預約離婚提升為辦理離婚手續中必不可少的一個項目,還是有些不太合適。杭州六和律師事務所楊吉律師認為,慈溪市婚姻登記處的試離婚手續出發點是為了避免衝動導致的離婚,對抑制「閃離」現象是一個創新之舉。然而,如果強制性要求每對離婚者都必須經過預約才能離婚,的確侵犯了《婚姻法》保障的離婚自由的權利。「如果把預約要求改為預約服務,給離婚者更多的選擇,將更為可取。」對此,慈溪市婚姻登記處的負責人解釋說,我們還是有例外的。「如果一看就是鐵了心想要離婚的,我們還是可以當天辦理離婚手續,以保障公民的離婚自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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