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望賢、郭若溪,實習記者 李薇 深圳報道)一個從香港走私燕窩入境的團夥,其中2名成員本月30日在深圳中級法院出庭受審。據了解,該團夥從2007年3月至2008年2月期間,通過「水客」從香港走私燕窩入境再分銷至各地,共計偷逃稅額達到2.2億多元。此前,該團夥多名成員已被判決。
僱水客帶貨「螞蟻搬家」
據檢方介紹,該跨境走私團夥「莫氏集團」核心成員有3人,分別為頭目莫×萃,其母綽號「莫太」,伯父莫×景,在2007年,3人密謀決定以每斤燕窩(燕窩加工品)150港元左右的「包稅」價格,將境內貨主在香港購買的燕窩,採取「螞蟻搬家」的方式有組織地偷帶入境,並僱用多名「水客」帶貨。今次2名被告分別姓潘及姓鍾,經深圳海關核定,潘參與走私期間偷逃應繳稅額1.32億餘元;鍾的偷逃應繳稅額1.73億餘元,2人當庭認罪,但強調只扮演打包郵寄角色。案件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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