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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及李永達被傳媒踢爆「黨產」、「私產」混淆不清,非但未有清楚解釋事件,更意圖掀起「白色恐怖」,向傳媒施壓。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及前主席李永達,被傳媒踢爆「黨產」、「私產」混淆不清:一直被該黨成員以為是「黨產」的總部,被報章踢爆原來是何俊仁、李永達,以及該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一間海外公司所擁有的「私產」,民主黨每年更需向有關公司支付約30多萬元的租金,惟租金去向不明,且何李等人更從未向立法會申報有關利益。何俊仁、李永達兩人前日舉行記者會「解釋」事件,但被問及成立該公司的動機時一直語焉不詳,又未有出示文件以證明所收租金的去向,被質疑別有內情。不過,民主黨非但未有進一步解釋,更意圖掀起「白色恐怖」—事件主角李永達昨日到廉政公署投訴揭露事件的報章「作出失實聲明」,而被傳媒問及事件的各項疑點時就前言不照後語,意圖蒙混過關。
李永達昨日到廉署投訴,聲稱報道民主黨「黨產變私產」事件的報章,是在選舉期間作出「失實聲明」,又再次聲稱他們只是該公司的「代名人」,「沒有任何利益」,故「毋須」向立法會申報。
交代股權資料不符事實
被質疑何以該黨各資深黨員最初要集資購買該物業,而像副主席單仲偕等都一直以為該物業屬於「黨產」,但現時該「黨產」卻突然成為了「捐款者」于品海的「私產」時,李永達稱,自己「相信」只是有「部分黨員」不清楚,「現在已經清楚了」,又稱當年(1989年)只有「少部分黨員夾錢」,款項由1,000元至數萬元不等,但「物業價值450萬元,黨員的款項只佔很少的百分比,估計不過10%」,並稱于品海支付了其中的大部分,故「物業的絕大部分股權屬於于品海」,但拒絕透露于品海出了多少錢。
不過,有記者即時引述資料反駁稱,于品海當時僅付出該物業價格的2成,即約90萬元作首期,其他款項則由該黨向銀行承造按揭,與其說法有矛盾,又質疑民主黨一直未有出示單據文件等交代及證明有關公司收取的租金的去向,李永達稱,他會與律師及會計師「執一執」資料,倘覺得「有需要」就會交代。
被質疑為選情廉署投訴
有記者則追問,公民黨同樣以空殼公司持有黨總部、但該黨除湯家驊外的多名「持股者」均有向立法會申報(見另稿),何以民主黨在此事上的做法「截然不同」時,李永達稱,自己是「根據立法會的規則做事」:「規矩是(議員)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屬個人性質就需要作出申報,而立法會《須予登記的個人利益》表格第8(b)已列明『股份』的定義,是指個人持有的股份,並不包括議員以『代名人』身份持有的股份,我在該公司並沒有實質股權,所以毋須申報,也覺得沒有任何問題。至於其他人點做,(我)就唔評論。」
被質疑是次高調向廉署投訴,是否為了自己的選情時,李永達則稱,自己「沒有收到任何選民或街坊的查詢」。
學者稱報道具體非炒作
不過,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認為,自己看過有關報道,認為有關資料經過深入調查且相當具體,估計是因為目前立法會選舉不足1個月,民主黨高層在爆出是次醜聞並評估有關事件後,認為對選情有一定的影響,於是向廉署備案試圖來一招「反客為主」,但宋立功認為,有關報道並非無理炒作,故民主黨高層應該詳細解釋有關的資金來源,而非凡事都去廉署投訴,此舉會對傳媒構成壓力,令人感覺到民主黨是在試圖妨礙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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