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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促進社會融資結構改善。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中國央行昨日發佈數據顯示,2002年到2011年間,中國社會融資規模由2萬億元擴大到12.83萬億元,年均增長22.9%,比同期人民幣各項貸款增長率高6.1個百分點。2011年社會融資規模與GDP之比為27.1%,比2002年提高10.4個百分點。
所謂社會融資規模,是指一定時期內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總額。目前社會融資規模主要包括人民幣貸款、外幣貸款、委託貸款、信託貸款、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保險公司賠償、投資性房地產和其他金融工具融資十項指標。
中國央行調查統計司負責人表示,隨著金融市場快速發展,對實際經濟運行產生重大影響的金融變量,不僅包括傳統意義上的貨幣和信貸,也包括信託、理財、債券和股票等其他金融資產。
央行認為,隨著中國金融市場發展和金融創新深化,實體經濟還會增加新的融資渠道,如私募股權基金、對沖基金等。未來條件成熟,可將其計入社會融資規模。
央行還認為,與貨幣供應量、信貸規模等指標相比,社會融資規模能更準確、更全面地反映全社會的融資狀況和流動性水平。「金融調控如果只盯著貸款就會造成『按下葫蘆浮起瓢』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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