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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支持香港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
香港文匯報訊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昨日共同發布了《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2011-2015)規劃》。按照《規劃》,「十二五」期末,內地的利率市場化改革取得明顯進展,存款保險制度基本建立,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逐步實現。同時提到,支持建設以香港為龍頭、珠江三角洲城市為支撐的金融合作區域,支持香港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
《規劃》提出主要發展目標,金融服務業期間的增加值增速將高於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速,佔GDP比重將保持在5%左右。社會融資規模要保持適度增長,到「十二五」期末,非金融企業直接融資佔社會融資規模比重要提高至15%以上。
金融業「十二五」規劃出台
《規劃》稱,將穩步推動境內機構赴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繼續推動境外機構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支持有關國家將人民幣納入國際儲備。人民銀行表示,要做好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工作,擴大跨境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支持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業務,逐步開展個人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
另外,將處理好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與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的節奏和先後順序,進一步推進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外匯市場和黃金市場對外開放。規劃還提出進一步放寬跨境資本流動限制,健全資本流出流入均衡管理體制,完善對外債權債務管理,穩妥有序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同時,要按照主動性、可控性、漸進性原則,穩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將進一步研究建立人民幣對新興市場貨幣的雙邊直接匯率形成機制,積極推動人民幣對新興市場經濟體和周邊國家貨幣匯率在銀行間外匯市場掛牌。
支持港離岸人民幣中心業務
《規劃》並提到,支持建設以香港金融體系為龍頭、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資源和服務為支撐的金融合作區域;支持香港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規劃強調,將按照條件成熟程度,通過放開替代性金融產品價格等途徑,有序推進利率市場化。繼續完善中央銀行利率調控體系,依托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建立健全利率定價自律機制。
規劃還對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提出了要求。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改制和增資擴股。支持民間資本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
至於保證資產質素和防風險方面,規劃提出,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資本質量和水平保持較高標準,不良貸款率繼續保持較低水平,風險管理能力持續提升。證券業風險防範機制進一步完善,期貨市場風險預警和監測機制不斷健全。保險業資本實力和償付能力明顯增強。外匯和國際收支風險防範能力顯著提高。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預警體系、評估體系和處置機制進一步健全,存款保險制度等金融安全網制度基本建立。
此外,要完善金融機構「走出去」相關制度,推動國際金融體系改革,促進國際貨幣體系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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