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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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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會促設小組監管醫學美容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10-12]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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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學會批評港府多年來對美容療程欠缺監管。 林曉晴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DR醫學美容集團」美容療程出現死亡個案後,香港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學會促請港府成立工作小組監管醫學美容,要求所有侵入性治療及整容手術,需由專科註冊醫生進行,並規管美容院的廣告。有醫生建議,本港可參考新加坡做法,對於未有實質療效的療程,包括美白針、幹細胞注射等,都不建議一般醫生使用。

侵入性治療需專科醫生進行

 一名女病人透過「DR醫學美容集團」靜脈輸液療程後,出現敗血性休克,最後不治,事件引起全城關注。香港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學會會長金永強昨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港府多年來對美容療程欠缺監管,建議政府成立機構或工作小組監管,並把所有入侵性治療,包括注射或應用強酸和強鹼的皮膚治療、彩光和激光美容等,應由專科醫生進行。

梁家騮籲立法規管美容公司

 香港鐳射醫學會會長陳偉民表示,本港可參考外國做法,如新加坡當地將美容療程根據風險程度分類,對於未有實質療效的療程,包括美白針、幹細胞注射等,當地都不鼓勵一般醫生使用,而是次事故中的靜脈輸液療程,亦同屬此列。他建議,本港參考其做法,高風險的療程必須由考取相關專業資格的人士進行。

 立法會議員梁家騮建議,當局應立法規管美容公司,若聲稱從事醫療業務,應有逾半數公司董事是醫生,若果出現醫療事故,醫委會亦可立即監管。他續稱,因現時未有有關規定,相信「DR醫學美容集團」可以逃避法律責任。他建議,當局應一併監管美容院誇大失實的廣告,並把聲稱有醫學美容的美容院,如同醫務所般監管,規定不可進行廣告宣傳。

 對於港府成立委員會檢討及監管醫療機構及高風險醫療程序及場所,梁家騮表示,因當局的檢討範圍擴大至私家醫院及所有診所,屆時受影響層面將包括醫療美容公司,及本港數千間由獨立醫生執業的診所,層面廣闊,認為1年時間難以完成檢討,建議當局應採取較簡單快捷的方法,針對聲稱從事醫療業務的公司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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