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廉署落案起訴上市公司中國環境資源集團有限公司(前稱奮發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前總裁蔡秉輝,以及另外4人,控告他們以5億港元收購內地一項種植林木計劃時,涉嫌串謀向「奮發」前主席陳星洲行賄逾1億港元。5人獲准保釋,將於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5名被告分別為蔡秉輝(48歲);黎耀強(62歲),商人;薛兆坤(44歲),公司董事;鄭健民(49歲)及葉泳倫(44歲),同為會計師。5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奮發」是一間在香港上市的公司,業務包括售賣林木種植產品及有機肥料。「奮發」其後更改公司名稱為中國環境資源集團有限公司。
提供利益促成收購新疆林區
被告涉嫌於2008年至2010年期間,串謀向「奮發」前主席陳星洲提供一張價值1億港元的「奮發」承付票,及提供以8千萬港元向陳購入6.26億股「奮發」股份的優待。他們涉嫌提供有關利益,作為陳致使「奮發」以5億港元收購一個位於內地新疆的植林區,及致使「奮發」董事局的組成有所變動的報酬。
而「奮發」前財務總監兼公司秘書盧敬發(58歲),早前與蔡同被廉署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今日亦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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