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伊利沙伯醫院已婚男醫生,涉當值期間多次用下體非禮3名女護士及「露械」,昨於裁判法院被裁定3項非禮及2項有違公德行為罪名成立,另有2項非禮罪名則不成立。裁判官高偉雄指5位控方證人誠實可靠,指責被告於工作期間犯事,受害人更是共事的護士,罪行嚴重;且被告已接到投訴,惟休假2星期後又再犯案,直斥被告「讓性慾凌駕於其工作責任之上」,有違專業。將案押後至下月23日,以候索取心理、背景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判刑。
被告接投訴 休假後再犯案
畢業於中文大學醫學院的蘇卓威(35歲)曾任伊利沙白醫院醫生,現已停職。蘇被裁定3項非禮及2項有違公德行為罪成,指他於2010年7月至去年6月期間,在護士站及病房內用下體壓向護士手心數秒,並於休息室及護士站內向護士露恥毛及下體。
2項非禮罪疑點不成立
高官認為被告蓄意於工作期間用下體觸碰護士,又認為3位護士被非禮後並沒有即時報警實屬正常;但他表示其中2項非禮罪存有疑點,分別指蘇於巡房及詢問病人病況期間用下體撞向護士手心及臀部,不能排除當時情況是意外,因此判處罪名不成立。
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判刑,提出索取報告,評估被告是否適合判罰社會服務令;但高官坦言被告是於審訴後被定罪,非即時認罪,獲判處社會服務令機會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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