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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上水金錢村2名屋主因涉將3層高村屋僭建至4層,逾時326天仍未依令拆卸而遭票控,2人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昨在庭上作供時指「大清律例一直都有」,又指政府對舊契一直沒有結論,可說是「審死官」,又承認新界違例建築理順計劃並未正式立法。
2被告侯國祥及李君畦分別為兩甥舅關係,早前於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各一項沒有遵從命令票控表證成立。控方指在眾多的發展局與鄉議局召開會議中,侯志強只出席了第二十六次會議,而在這次會議中共有17位鄉議局成員,更指侯志強是「芸芸眾生之中其中一位」。侯志強即說:「我是代表新界北區的其中一位,是非常重要聽取林鄭月娥(前發展局局長)說話的發言人」。
侯志強強調會議中指村屋5層及6層不可接受,但提及若4層以下者可以收費形式處理,新界違例建築理順計劃是可接受的。控方即指當日會議只是討論,理順計劃並未變成法律,侯志強即反駁說:「法律一直亦存在,大清律例一直都有,不過政府今天要推翻這些政策,你要殺它是無話可說」。又指政府對舊契一直沒有結論,更指「這是審死官」。
侯續指未正式立法原因是政府需時研究,不能草率立法。對於侯志強表示4層是合法,控方反問假若他認為合法的,為何4層村屋需要以理順計劃去豁免違例重建呢?侯志強道:「假若我是特首梁振英,我全部特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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