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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審計署於今年4月發表報告,批評地政總署在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問題上,巡查不力、檢控不嚴。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特區政府正檢討《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二十八章)中有關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條文,並擬訂法例修訂建議,提高有關罪行的罰則,從而增加其阻嚇力,並會參照審計署和帳委會的意見,研究引入每日罰款制度。
審計署於今年4月發表的報告中披露非法佔用官地情況嚴重,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經研訊後於7月發表報告,對發展局局長、地政總署署長及過往擔任土地主管機關職位的人員,長久以來未能有效履行保護政府土地免遭非法佔用的職責,及地政總署就土地管制方面執法不嚴,表示強烈不滿及失望,促請當局重視處理非法霸佔官地的違法行為,並在發現違規個案時盡快執法。
林鄭月娥(小圖,黃偉邦 攝)昨日在立法會大會回應帳委會報告時表示,特區政府認同審計署和帳委會的意見,即土地是香港稀少和珍貴的資源,政府須有效執行土地管制,以保護政府土地免遭非法佔用,故地政總署已採取多項措施,及靈活調配人手和運用部門已有資源,進一步完善及優化有關土地管制工作。
地署提升土地管制資訊系統
她又說,為加快處理積壓的土地管制個案及新增個案,地政總署已安排總部的新界行動組接手處理12個分區地政處在2007年7月至2009年12月期間接獲而仍未處理的個案,務求讓分區地政處可集中資源處理近年接獲的個案,而為加強監察土地管制個案,該署正進行土地管制資訊系統的提升計劃,預計可於2014年完成。
同時,地政總署亦已指示分區地政處加強風險為本的定期視察計劃,以保護政府土地,尤其容易被非法佔用的圍封土地和違佔黑點,免被非法佔用。
林鄭月娥又強調,政府不接受有人先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當被發現後才申請短期租約的做法,而地政總署作為管理未批租政府土地的部門,已提醒其分區地政處應繼續嚴格審批短期租約申請,並向申請人清楚表明政府沒有責任透過短期租約把該等非法佔用情況納入規範,亦無責任在完成審批前暫緩採取土地管制行動;如沒有充足理由批出短期租約,分區地政處會盡速拒絕有關申請。
同時,發展局和地政總署正草擬修訂《土地(雜項條文)條例》以提高罰則的具體建議,及研究引入每日罰款制度,並會盡早就建議諮詢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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