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做哪些籌備工作?
1、由中共中央全會決定籌備召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
2、起草大會文件。中共中央決定召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後,在中央政治局直接領導下,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起草並修改工作報告,開展黨章的修改工作,並在集中全黨智慧的基礎上形成提交大會審議的黨章修正案。
3、選舉黨代表大會代表,初步審查代表資格。
4、醞釀新一屆中共中央委員會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名單。按照慣例,黨中央將成立專門的工作班子,在中央政治局領導下,負責對新一屆中央委員會委員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人選的民主推薦、組織考察和醞釀提名工作。在此基礎上,經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提出新一屆中央委員會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建議名單,並提請全國代表大會主席團審議。
5、召開中央全會審議黨代表大會籌備工作。
全國代表大會前為什麼要開預備會議?
預備會議的主要任務包括:
1、通過大會籌備工作報告;
2、通過大會議程;
3、通過大會主席團和大會秘書長名單;
4、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名單;
5、通過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報告等需要確認的事項。
全國代表大會正式會議一般有哪些議程?
1、舉行大會開幕式,由總書記代表中央委員會向大會作報告;
2、討論修改工作報告。出席大會的各代表團圍繞報告進行分組討論;
3、做好大會選舉準備工作。舉行代表團分組會議,各代表團將醞釀主席團會議通過的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中央紀委委員候選人名單;
4、舉行大會閉幕會。選舉產生中央委員會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大會通過中央委員會報告的決議,批准中央委員會關於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及關於《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決定這一修正案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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