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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開稀釋奶粉餓死幼子被告蘇淑儀昨被重判入獄6年。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文森)育有5名子女的32歲未婚母,以稀釋奶粉餵3個月大的幼子,男嬰終因長期營養不良餓死,未婚母昨因疏忽照顧嬰孩罪名被重判入獄6年。主審暫委法官彭中屏斥被告身為母親,照顧親兒是天經地義的責任,但男嬰骨瘦如柴,容貌恐怖,被告竟何其忍心不攜子求醫,法庭絕不容忍違天背道的行為,必須嚴懲以保障兒童,及向同類父母發出嚴肅的訊息。社署表示,會繼續跟進被告另外4名子女的福利需要。
官斥行為違天背道
被告蘇淑儀聞判木無表情。彭官形容本案是一宗極為殘忍的忽略兒童事件,死者陳浩民於去年出生時健康正常,死時卻骨瘦如柴,被告不單不予理會,為了隱瞞自己不負責任,更向女社工說謊,假稱已帶浩民去健康院。
彭官指被告不是疏忽無知而犯案,是明知浩民長期得不到足夠食物致營養不良,被告在懷有浩民時已抱不在乎的態度,不作產前檢查,幾乎在家中生產。法官指浩民瘦弱狀況絕非一朝一夕,被告卻視而不見。
毫無悔意有重犯風險
彭官指被告雖智商偏低,但擁有獨立生活能力,中三畢業後在連鎖快餐店任侍應3年,更是5名子女的母親,法庭不會因其智商給予減刑,何況被告在報告中堅持是浩民吸收力差致營養不良,顯見毫無悔意,且根據心理專家報告顯示,被告有重犯的風險。
被告求情望輕判照顧4子女
被告蘇淑儀和4名男子先後共誕下4子1女,包括死者陳浩民。辯方昨向法庭呈上被告撰寫的求情信,請求輕判以讓她可繼續照顧在保良局的子女,至於12歲長子現由外婆照顧,而9歲次子則在寄養家庭。
案中死者陳浩民去年2月8日出生,體重約6.3磅,同年5月5日送院證實死亡,當時只重約6.6磅,為正常同齡嬰兒體重的一半。
根據社署資料,過去每年有超過800宗虐兒個案,當中約10%涉及疏忽照顧。有關注團體指,虐兒或疏忽照顧個案背後都有很多原因,包括意外生育或缺乏支援,建議父母有任何需要,應該主動求助。她又表示,現時政府有機制保護兒童,一旦發現有懷疑虐兒個案,社工或有關部門可向法庭申請保護兒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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