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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早前一對夫婦連同一名同於旺角女人街「擺檔」的商人,被裁定於區議會選舉中種票罪成,案件昨於裁判法院判刑,2名男被告分別被重囚8個月及1年,成為多月以來刑期最長的種票案件。裁判官馬保華表示案件非常嚴重,又謂香港人重視民主,必須重判。
3名被告分別為兒童服裝店商人陳偉健(41歲)、其妻張桂玉(42歲)及寵物服裝店商人顧超明(41歲),被裁定一項在選舉中舞弊罪罪名成立,控罪指3人虛報住在一煙廠街地址,實際上該地址為落敗獨立候選人王樹球所經營的咖啡館地址;但辯方於求情時表示,3人都不認識王樹球,亦並非投票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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