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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研丁屋增高 助解土地不足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11-05]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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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學明(右)指出,丁屋只建3層過於浪費,應檢討相關條例。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社會普遍關注到土地供應的問題,行政會議成員、新界鄉議會副主席張學明昨日在接受電視訪問時認同,當局應探討將丁屋向高空發展的方向,相信有助解決香港土地不足的問題。

張學明:只建3層太浪費

 張學明昨日在節目中形容,在現行丁屋政策下,每個丁權可建一棟700呎、高3層的丁屋,而很多新界新市鎮的樓宇都很高,如新元朗中心有三四十層高,但對面的鄉郊用地卻只可以建3層高,是「比較浪費資源的做法」,應當檢討。「在丁屋原有面積沒有改變的情況下,向高空發展是值得探討的,有助解決土地不足的問題」。

 就有報道稱,特區政府擁有的1,300公頃可建住宅官地中,有900多公頃是可供興建丁屋的「鄉村式發展」,「佔用」了目前可建住宅官地逾六成。張學明批評有關報道不盡不實,有欠公允。坦言目前全新界有642條鄉村,倘將該900多公頃用地平均分配予這麼多的鄉村,每條村的可用土地並不多。又指從歷史角度分析,丁屋政策於1972年制定時,定出在認可鄉村的300呎範圍內均可建丁屋,而當時政府的可用住宅土地儲備有上萬公頃,「鄉村式發展」土地僅佔一個較小的比例,但現在這些可用土地發展迅速,但丁屋發展非常緩慢,才令到丁屋用地今日看起來佔一較大比例。

指丁權有歷史原因

 被質疑丁屋政策是新界原居民的特權,張學明則反駁指,1970年代,港英政府銳意發展新市鎮,大量收購原居民的土地,故推出了丁屋政策,使之成為房屋政策的一部分,「現在斷不能將其從香港房屋政策割裂開來」,又強調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原居民的丁屋權利有歷史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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