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昨日就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停播事件發表聲明,指通訊事務管理局已作出初步結論,裁定DBC違反其聲音廣播牌照的規定,並須按法例予以懲處。通訊局現正邀請DBC就此初步結論作出陳述。通訊局會在考慮DBC的陳述後作出最終裁決,並公布決定。
此外,DBC臨時接管人於10月25日向通訊局提出申請,由10月21日起的60日內,在7個廣播頻道播放音樂或重播節目,以便解決DBC的資金問題。其後,DBC臨時接管人就DBC於10月31日午夜起停止廣播一事,於11月2日向通訊局提交另一項申請,由10月21日起更改DBC的播放安排,為期不超過60日。通訊局正要求DBC就其申請提交理據及進一步資料,並正等待回覆。通訊局會按既定程序處理有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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