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港府打擊假結婚再下一城。一名44歲港人為賺取合共4,000元酬勞,分別於1997年及2002年,與兩名內地及泰籍前家庭傭工假結婚,結果串謀欺騙罪成,昨日被判監13個月。入境處發言人指,當局自2006年已成立專案小組,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截至今年9月已成功檢控1,351名假結婚人士,分別被判監4個月至32個月不等,重申當局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會採取執法行動。
假娶外籍女罕見 合賺4,000元
港人為牟利企圖與內地女士假結婚個案屢見不鮮,但與外籍女士假結婚卻甚為罕見。案情透露,一名44歲的本港居民曾分別在不同的中間人介紹下,於1997年及2002年先後與一名內地居民及一名泰籍前家庭傭工辦理假結婚,從而分別賺取3,000元及1,000元酬勞。入境處根據情報,並在蒐集足夠證據後採取執法行動,以涉嫌干犯串謀欺騙罪拘捕有關男子,該名男子亦於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被判監禁13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該處十分關注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居港權的問題,故已於2006年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截至今年9月,處方已成功檢控1,351名涉嫌假結婚人士,有關人士已分別被判監4個月至32個月不等。
發言人重申,該處在取得足夠證據後,定會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提醒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亦會被遣反原居地。發言人強調,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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