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深化香港與廣東省經濟合作的戰略平台,國務院於2010年8月26日批復了《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並於2012年6月明確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創新方面先行先試,建設金融業對外開放示範窗口。具體措施包括了允許前海探索拓寬境外人民幣資金回流管道,配合支持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發展,構建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區,支持前海的銀行機構發放境外專案人民幣貸款等等。隨著有關的政策措施和細則有望於本年底落實,前海地區將會為資本帳的開放起著積極的示範作用。香港作為離岸人民幣市場的先行先試區,未來可以通過前海提供的平台,來實驗資本帳下的人民幣資金有序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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