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部分內地民眾亂過馬路,這種現象被稱為「中國式過馬路」。資料圖片
——現代中國+全球化+今日香港
近日有內地網民指出,「中國式過馬路」是「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旋即引起社會熱議。不少網民都說,羨慕外國人守法過馬路,秩序井然。究竟中國式過馬路為何出現?各地如何應付亂過馬路的情況?本文將會逐一探討。 ■戴子熙、陳振寧 亞太國際關係學會
作者簡介 戴子熙:《環球時報》、《環球人物》、《鳳凰周刊》等內地媒體撰稿人。另定期為香港《成報》、《新報》、《香港商報》撰寫時政評論文章。亞太國際關係學會成員。
陳振寧: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研究員。亞太國際關係學會成員。定期於香港《成報》、《香港商報》發表評論文章。曾參與《通識詞典3》的撰寫工作。 電郵:jambon777@yahoo.com.hk
新聞背後:內地車禍死亡率十連冠
近日有一名網民在微博指出:「中國式過馬路,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並附上一張行人亂過馬路的照片,當中包括推著嬰兒車的長者。該條微博一日內被接近10萬名網民轉發。有網民認為有關說法符合現實,有人批評該說法無視法律,有人對自己亂過路而感到慚愧,有人則表達對外國的羨慕等。
根據內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人民幣)以上50元(人民幣)以下罰款。」即使有法可依,但根據央視記者的調查,一個固定地方在1小時內已有600人亂過馬路。
據統計,內地車禍死亡率已連續10年蟬聯世界第一,當中不少人便是命喪於亂過馬路。如何處理中國式過馬路問題成為內地政府的重要課題之一。
「團結」衝紅燈 博法不責眾
中國人有「法不責眾」的傳統觀念。當大多數人都一起亂過馬路時,其他傾向守法的行人都會認為,即使交通警察出現,由於人數眾多也無法執法,所以都會以僥倖心態亂過馬路。而且,與外國已發展國家和地區不同的是,內地正處於急速城市化階段,不少教育程度較低的農村人口移居城市,遵守交通規則的觀念需要更長時間才能建立起來。
法規阻嚇力弱 拒繳罰款無符
根據內地《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任何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都可能面臨5元(人民幣)以上、50元(人民幣)以下的罰款。但有意見指出,有關罰款額不高,阻嚇力不足。
有人認為,內地雖然有法規規管行人亂過馬路,但是執法成效不大。舉例而言,南京交通警察曾在一個路口安排輔警勸告市民守法過馬路,若有人亂過馬路,便會被交通警察處罰。1小時內便有近50人亂過馬路。在這批行人中,只有12名肯交罰款;其他則聲稱無錢,交通警察只能指出其過錯後便放行。有交通警察指:「機動車違法了,我可以暫扣他車,扣他分,騎車的不遵守,也可以暫扣他的自行車,但是行人呢?他說沒錢,或者堅決要走,我一點辦法沒有,總不能拉著他搜身吧?而如果總是警告,很多人又根本不理會,當耳旁風,下次照闖不誤。」事實上,行人還可在路口附近亂過馬路,交通警察也無可奈何。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些地方,部分維持過馬路秩序的交通警察更被行人大罵,甚至被打,這嚴重打擊該批人士維持秩序的決心。
等候時間太長 忍無可忍
根據同濟大學交通運輸工程學院於2008年至2010年在上海和杭州進行的「信號控制交叉口行人過街等待時間研究」,內地行人在交通流量較大的主支相交路口的最大可忍受時間為90秒,若超過這個時間,行人過馬路將處於不可控制的局面。同時,有關研究又通過問卷調查和視頻錄像作出分析,當約85%的行人亂過馬路時,即使面對很大的車輛流量,交通燈對行人已基本上失去約束作用。
事實上,內地人等待交通燈的忍耐力已偏高。據統計,德國行人的最大可忍受時間為60秒,而英國人則更只有45秒。現時內地針對行人而設的交通燈,等待時間大多超過100秒。交通燈等待時間要求未能符合實際忍耐情況,也是構成不少內地人亂過馬路的原因之一。
必須指出的是,內地交通燈的安排偏向疏導車輛,其中一個原因是車輛數目不斷增加,政府要「治堵為先」。根據公安部交管局統計,2010年9月底,內地機動車保有量(汽車擁有量)達1.99億輛,其中汽車有8,500萬輛,每年新增機動車(汽車)2,000多萬輛。正如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姚景源說:「中國在短時間內就成為汽車產量和銷量世界第一的國家,這是所有人都沒有預計到的。我們在城市規劃、交通建設、文明培養等方面都沒有做好相應的準備。」車輛數目令堵車情況更容易出現,交通燈的安排成為治堵的權宜之計。
交通設施相隔遠 不便行人
另外,內地不少行車道路都是相隔頗遠才設有交通燈或其他過馬路的設施,行人為求方便,傾向不走到交通燈處便過馬路。而且,部分行人天橋、隧道等距離路口頗遠,也沒有設電梯等,行人寧願亂過馬路,方便省時。
內地城市懲法創新
石家莊市政府規定,「在大路口,對群體性闖紅燈的,要處罰前三名;在小路口,對於闖紅燈的行人,將全部處以50元(人民幣)以下罰款」。處理大路口的方法是否合適受到不少質疑。有意見指,只有前三名被處罰,其他亂過馬路者能安然離開,這將被挑戰是執法不公;前三名如何分辨,政府必須加派人員和安置監察裝置,這將增加不少成本。
南京市政府曾於2008年派出工作人員駐守在一些主要路口,把亂過馬路者的照片拍下來,並把部分照片刊在報章。雖然有關效果不錯,但要投入太多人力物力,有關措施實施1年左右便被取消。後來該市又推出兩項措施,一是在路口安排交通文明倡導志願者,以勸喻行人勿亂過馬路;二是在路口設置提示器。
德罰則重 違者借錢捱高息
新加坡:行人第一次亂過馬路,罰款約1,000元人民幣;若第二次再犯,最重可被判監1年。
美國:視乎州份,罰額為2美元至50美元不等。亂過馬路者的處罰記錄更會被記入個人信用紀錄中,終身不能抹去。
德國:對亂過馬路的罰則很重。亂過馬路者不能向銀行拿到較長時間的貸款,而且要面對較高的貸款利率。
香港:警方不時在特定時間內大規模執法,但在執法前會向媒體高調宣布,將嚴格執法的資訊向社會傳播。此舉的目的是提高市民的意識,執法罰款是其次。
|結|語|
內地亂過馬路現象的較突出原因,除行人的觀念和素質問題外,還與交通燈安排等制度設計有關。事實上,好制度誘使壞人變好人,壞制度誘使好人變壞人。早前有報道提及2010年一名外國人在上海亂過馬路被交通警察斥責,整個過程被拍下後上載網站,紅遍網絡,可見一向被視為守法的外國人都在內地亂過馬路。雖然這些個案未必能全面反映整體情況,但該現象的出現,確實值得有關部門探究亂過馬路背後的深層次原因。
想一想:
1.根據上文,解釋何謂「中國式過馬路」現象。
2.參考上文,分析「中國式過馬路」現象的成因,並舉出3項並加以說明。
3.「中國式過馬路」在何等程度上可反映國人的守法意識?參考上文並就你所知,解釋你的答案。
4. 面對「中國式過馬路」現象,你認為內地當局可如何應對?試舉例加以討論。
5.「中國式過馬路」只在內地出現嗎?參考上文並就你所知,解釋你的答案。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欣欣
延伸閱讀:
1. 《研究:中國式過馬路 行人等紅燈只忍90秒》,香港《文匯報》,2012-10-27,http://paper.wenweipo.com/2012/10/27/WY1210270001.htm
註:該文介紹同濟大學交通運輸工程學院於2008年至2010年在上海和杭州進行的「信號控制交叉口行人過街等待時間研究」結果。
2. 《「中國式過馬路」被熱評》,《國際先驅導報》,2012-10-26
註:該文介紹學者、媒體人和評論員等對中國式過馬路的看法。
3. 《破解「中國式過馬路」的規則困境》,人民網,2012-10-16,http://opinion.people.com.cn/n/2012/1016/c1003-19271116.html
註:該文分析中國式過馬路的成因。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欣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