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揭露,不少美國企業管理層在買賣所屬公司的股份時,分外「得心應手」,不是在股價大跌前套現,就是在股價大升前趁低吸納,交易時機之準繩,令人懷疑他們乘接觸內部資料之便,進行不正當交易。該報又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針對上述交易的法例存在極大漏洞,形同虛設之餘,反成為高層開脫的藉口。
《華爾街日報》總結2004年起上千宗相關交易後發現,共20,237名高層曾在企業發布股價重大敏感資料前5日買賣股份,其中1,418人避過股價下挫,變相獲利平均10%,只有786人因「睇錯市」而損手。
法例漏洞變擋箭牌
雖然美國禁止企業高層利用非公開資料在股市中獲利,但相關法例存漏洞,成效極低。自2000年起,SEC規定企業高層買賣公司股票時,須根據自行制定的模式,如在股票到達某價位時進行特定數額買賣等。企業高層有份處理公司沒對外發放的資訊,當被質疑涉及不正當交易,便拿預先制定的交易方案作擋箭牌。
該項被稱為「10b5-1計劃」的法例規定,無強制企業高層在交易多久前制定計劃,以及向任何監管機構呈交買賣計劃,令高層有監守自盜之嫌;他們亦可隨時刪改計劃,無須知會當局。 ■《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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