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 南沙國際仲裁中心10月揭牌投入運作後,已開始各項受案、審理、裁決案件工作。廣州仲裁委主任陳忠謙指出,中心將採用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運行模式,結合香港、澳門的仲裁規則,制訂南沙國際仲裁中心的仲裁規則,並建立國際化的專業仲裁員名冊。香港大律師蘇國良亦透露,相關仲裁規則三地業界人士已開會討論,估計很快就可以出台,但具體時間未定。
粵港澳仲裁合作與發展論壇5日在廣州南沙舉行。香港特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致辭時表示,與內地進行仲裁合作是港律政司重點合作內容之一,南沙國際仲裁中心與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存在很大的合作空間,南沙國際仲裁中心匯聚三地仲裁界專家,將提供一個很好的合作交流平台。
採行業共建民主自律管理模式
陳忠謙介紹說,南沙國際仲裁中心是由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與廣州仲裁委、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簽約共同設立,這在內地尚屬首例。他說,中心將採取行業共建,民主自律的管理模式,由理事會決策、監事會監督、仲裁庭獨立行使裁決權。據悉,中心已有幾十位核准仲裁員,目前仍有部分人士還在核准中。屆時,估計內地仲裁員和港澳台及海外仲裁員將各佔一半。
香港仲裁司學會會長蕭詠儀表示,南沙國際仲裁中心的啟用對南沙營商環境有極大促進作用,可以吸引港澳、國際公司來南沙投資。按南沙國際仲裁中心的仲裁規則規定,該中心可集中各大法律體系,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聯合國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香港、澳門及廣州仲裁委員會四地的仲裁規則,甚至可選擇英語、葡語等不同的語言。意味著港商到南沙投資,就如同在香港一樣,可以自主選擇香港法律、香港規則、香港仲裁員進行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