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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的人大代表是怎樣產生的?
人大代表是由民主選舉產生的。民主選舉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比如縣級人大代表、鄉鎮級人大代表都是由選民直接投票選舉,代表候選人得到了法定數量的選票即獲得投票選民的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一種是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這種選舉叫間接選舉,比如全國人大代表、省級人大代表和設區的市級人大代表都是分別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代表候選人獲得了法定的選票即獲得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全體組成人員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這裡要注意的是,須獲得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的選票,而不是獲得參加投票的組成人員過半數的選票。
二、中國人大代表制度有哪些特點?
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中國現行的人大代表制度概括地說,主要具有如下特點:
1、人大代表由民主選舉產生;
2、人大代表實行兼職制;
3、人大代表實行任期制;
4、堅持集體議事原則;
5、縣級以上人大代表要選舉人大常設機關;
6、港澳特區的全國人大代表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開展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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