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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立法保護個人信息 實名制遏網絡犯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12-29]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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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審議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中國首部網絡安全專項法律,昨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高票表決通過並正式實施。這部法律直指內地猖獗的網絡犯罪,強調保護網絡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內地今後的互聯網、手機、電話入網均需真實身份登記(即後台實名制),竊取、洩露、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近年來,隨著中國信息化建設不斷推進,特別是移動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等新技術和移動終端的發展應用,給信息安全帶來嚴峻挑戰。隨意收集、擅自使用、非法洩露甚至倒賣公民個人電子信息等違法活動大量發生;同時各類企業事業單位收集、使用、處理公民個人電子信息,仍缺乏統一明確的規範。這些都迫切要求網絡信息保護法律的出台。

首部網絡安全專項法律

 昨日閉幕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上,以145贊成,1票反對,5票棄權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下稱:決定),中國首部專項網絡安全法律正式出台。

 決定共有12條規定。首先明確,國家保護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和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電子信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公民個人電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電子信息。

禁止發送「垃圾信息」

 決定明確,網絡服務提供者和其他企事業單位在收集、使用公民個人電子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目的、方式和範圍。對公民個人電子信息須嚴格保密,不得洩露、篡改、毀損,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在民眾怨聲載道的網絡垃圾信息方面,明確未經同意或請求,或者接受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電子信息。

發佈違法信息將被上報

 值得關注的是,今後網絡用戶發表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將被上報。法律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應加強對其用戶發佈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法規禁止發佈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此外,今後中國將實行網絡後台實名制。用戶接入互聯網、固定電話和手機等入網手續,或為用戶提供信息發佈服務,須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工信部通信保障局局長趙志國表示,目前內地固定電話用戶已基本實現身份登記,手機用戶有七成實名,未實名的主要是預付費手機用戶。

 趙志國表示,未來將組織通信企業採取便利措施,方便用戶實名登記,不影響開通和使用電話業務。同時,確保落實電話用戶身份登記要求,並保障電話用戶信息安全。

 「這個決定非常重要,對保護網絡信息安全、規範網絡秩序都將起到積極推動作用」,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表示,決定是為制定或修改有關行政法規提供上位法依據。國務院法制辦目前正在修訂2000年制定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其內容將與決定密切相關,相互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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