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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中國首部網絡信息安全專項法律出台後,不少輿論開始擔憂這將打壓網絡言論空間,也有網民擔憂通過網絡進行舉報、反腐會招至打擊報復。專家就此表示,中國憲法明確,公民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失職違法行為,有權申訴、控告和檢舉。紀檢監察部門要對通過網絡舉報犯罪行為的民眾予以切實保護。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見圖)表示,近年來查處的腐敗案件中,除紀檢監察機關、檢察機關等依法查處之外,有一定數量的案件來自於民眾舉報提供線索從而查處的,其中有很多是通過網絡舉報和曝光的。
人代逾千提案 非「臨時起意」
尤其是中共十八大後,重慶淫官雷政富、原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李亞力等多位實權官員都是因網絡舉報而落馬。甚至有外界猜測,是官方「怕了」網絡舉報和反腐,所以才「緊急」出台這部關於網絡信息安全的法律,以「阻止」網民繼續反腐。
實際上,中國的網絡立法不是「臨時起意」。李飛表示,今年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有442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關於網絡立法的14件議案。近5年來,全國人大代表共805人次提出相關議案25件,1,313人次提出相關立法建議324件。全國人大常委會自2011年開始起草決定草案,昨日終得以通過。
公民檢舉控告 受憲法保護
李飛表示,根據中國憲法規定,公民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失職違法行為,有權進行申訴、控告和檢舉。公民依法行使上述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進行干預,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公民行使自己的權利包括利用網絡,應當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進行」,李飛強調,雖然對網絡信息立法,但還是要堅持依靠民眾,通過各種形式來揭露腐敗行為,依法懲處腐敗和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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