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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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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中國反壟斷須與國際接軌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1-05]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國務院反壟斷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產業經濟與競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吳漢洪向本報指出,在國外,企業接受反壟斷調查已是「家常便飯」,為了公正公平的市場秩序,國外司法部門建立了完善的壟斷懲罰制度,罰款金額也讓企業著實感到「肉痛」。此次對6家跨國企業做出處罰首開先河,未來中國反壟斷舉措將越來越與國際接軌,微軟、英特爾、谷歌等已在歐美遭到調查的大型跨國公司在中國是否有違法行為,可能將成為當局反壟斷的重點。

向跨國公司傳遞反壟斷信號

 英國富而德律師事務所中國區主管反壟斷業務的合夥人韓亮表示,雖然中國此番對三星等6家企業的罰款額度低於歐盟和美國,但傳遞一個信號卻一點不弱,那就是跨國公司不能因為中國反壟斷執法歷史短,就不遵守遊戲規則,做他們在歐美不敢做的事情。

 不過,韓亮認為,此案也顯示出,中國在「反壟斷」還須進一步和國際接軌。首先是要有更詳細的法律指引,中國現在的《反壟斷法》原則性比較強,優點是適應面廣,但操作性還有待完善。其次是執法隊伍的建設,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擴容後只有幾十人,但歐盟反壟斷執法機構有幾百人,美國更超過千人。

執法隊伍規模尚待擴大

 對外經貿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黃勇也指出,國外反壟斷執法經驗已經有超過100多年的時間,查處了大量的案件,積累了很多經驗,反壟斷法又被稱作經濟憲法。在美國反壟斷主要由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兩大機構負責,執法隊伍達到千人規模,反壟斷調查可以聯合FBI一起進行調查,執法主體甚至可以在企業安排內線。相比而言,中國是世界上最晚開始反壟斷的幾個國家之一,對於反壟斷的認識還十分不足,中國反壟斷的執法主體無論是發改委、商務部還是工商局,人員力量都十分薄弱。

 黃勇認為,儘管中國在對境外企業反壟斷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但中國反壟斷力量仍然十分薄弱。此次的案件由於是全球性的,歐美等國家已經進行調查並作出判罰,中國在調查取證過程中的難度降低。而以中國目前的人員配備、技術手段和調查經驗,在反壟斷調查方面,中國還無法和歐美國家匹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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