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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居港權及雙非問題困擾香港多年,新特區政府終於在上任後不到半年內「出招」,根據基本法第一五八(3)條請求特區終審法院向人大常委會提出澄清1999年人大釋法中有關籌委會意見的法律效力,但在相關法律文件剛剛提交終院,《明報》就率先披露了有關內容並訪問了反對派中人批評律政司此舉。其後,反對派各政黨就接連出招,先是透過輿論大肆批評釋法會「影響法治」,其後又動員派系內的立法會議員要求在議會內「討論」有關問題,更於昨日舉行研討會大肆抨擊釋法的建議。這一系列互相配合的動作,難免令人聯想到有人故意在法院審理外傭居權案的過程中,試圖公然向法院施壓,干預香港的司法獨立。
違法律專業操守洩密
12月13日,《明報》在頭版刊出報道,其中引述「法律界消息」透露,律政司向終院建議就外傭居權案尋求人大常委會解釋其於1999年吳嘉玲案首度解釋《基本法》中,有關特區籌委會的報告反映《基本法》立法原意的部分是否屬於解釋的一部分。當時,律政司的相關文件於12月11日傍晚方遞交予終院,仍未公開予公眾查閱,除了特區終院、律政司外,就只有代表外傭爭居權的律師取得該文件,親反對派報章《蘋果日報》當時在報道中亦「鬼拍後尾枕」地承認,「相信有人不滿政府向終院施壓做法,不惜將事件曝光,是民意及法律界與梁振英政府周旋,力保司法獨立不被損害的『寒戰』」,故是誰洩密,基本上可說已「呼之欲出」。
動議立會討論被否決
在是次居權案中,代表外傭的是公民黨核心成員、憲制及管治支部副主席李志喜等。不過,公民黨毫不「避嫌」,在有關報道刊出後即反應快速地聯同其他反對派,大肆批評律政司此舉是試圖「影響法院判決」,更質疑釋法的建議「會破壞『一國兩制』,影響高度自治」。12月14日,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更在當日舉行的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動議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是次事件。
當時,身為大律師的商界議員廖長江坦言,自己過往廿幾年處理過很多官司,「我聽完『泛民』議員的論述感到好奇怪,『判決後米已成炊』,是否想透過(立法會)討論影響判決?事實上,現時案件有待聆訊,即使宏觀討論都不應該討論」。
身為律師的九龍東議員謝偉俊更質疑道:「立法會作為公眾利益監察機構,絕非大晒,大家應該有適當克制。現在相關資料已經事先披露,完全違反了大律師操守,立法會應更加小心處理,避免再擴大及加深傷害!」最後,有關動議被否決。不過,反對派議員仍死心不息,遂於昨日舉行研討會,繼續公開評論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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