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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999年的吳嘉玲案、2001年的莊豐源案,以至特區終審法院下月繼續審理的外傭居權案,分別由發起成立公民黨的核心成員張健利、李志喜、吳靄儀等「經手」,更是導致近年雙非湧港,困擾香港社會民生的罪魁禍首。
吳嘉玲案險釀160萬內地人湧港
1999年1月29日的「吳嘉玲案」,引發了可能釀成160多萬內地人移居香港的嚴重危機,而當時代表吳嘉玲一方,就是其後籌組公民黨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及大律師吳靄儀。
在1999年12月的「劉港榕案」,法院判決入境處針對聲稱擁有居港權者的驅逐令的法理基礎不成立,更簽發了人身保護令狀,當時代表劉港榕的大狀,正是後來成為公民黨核心成員、憲制及管治支部副主席李志喜和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他們大批聲稱擁有居港權的內地人逾期居港,並頻頻發起示威遊行,衝擊政府部門和執法警員,更釀成火燒入境大樓,導致一名入境主任殉職和一名爭取居港權人士燒死以及數十人燒傷的慘劇。
莊豐源案後遺症:10年逾17萬雙非嬰
儘管人大釋法解決了超過160萬名港人內地子女可能湧港的危機,但在2001年,終院違反《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在「莊豐源案」中裁定父母皆非港人但在香港出生者都可享有居港權,當時代表莊豐源的大律師同樣為李志喜。「莊豐源案」令大量內地孕婦湧港產子,由2001年至2011年,已獲居港權的雙非嬰兒超過17萬人,對香港醫院的婦產科、兒科、母嬰健康院以至未來的人口政策和社會福利造成嚴重影響。
外傭倘獲居權 失業率料達10%
2010年12月,李志喜「再出招」,協助3名外傭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為外傭居港爭議掀起序幕,倘外傭一方勝訴並成為案例,多達40萬的外傭及其家人有可能取得居港權,將對香港福利、勞工、教育、醫療、公屋和人口政策帶來巨大衝擊。中長期而言,最壞結果是政府首次需增加1,382億元公共開支,其中每年經常性開支約增加237億元,失業率將推高至10%。
目前,該案已提交特區終院開展其上訴程序,並預計於下月正式聆訊,儘管律政司建議特區終院根據《基本法》第一五八條提請人大其澄清1999年人大釋法內容中有關籌委會對居港權的意見的法律效力,惟其「潛在風險」仍不容忽視。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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