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特首梁振英及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大宅僭建問題。特首辦昨日在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梁振英委託的認可人士會繼續配合屋宇署,完成處理山頂物業有問題的構建物。
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昨日在發展事務委員會上,藉著梁振英大宅和唐英年大宅兩個情況不同的僭建個案作比較,不斷質疑屋宇署官員在處理兩個個案時是選擇性執法。新民主同盟成員范國威,及民主黨議員胡志偉聲稱此舉是「雙重標準」。
處理兩個案 絕無雙重標準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和屋宇署署長區載佳在會上反駁指,兩個個案都是依照處理其他僭建物一樣的程序和執法政策處理,「對於每個個案,屋宇署都是不偏不倚地進行適當行動,不會因屋主身份而作特別安排」。區載佳強調,署方在處理該兩宗個案時,絕對沒有雙重標準,坦言只有在有實質資料看到有法定責任人士參與僭建,才會進行刑事調查。
區載佳續說,在唐英年大宅個案中,當時有傳媒報道顯示,有關僭建可能有法定責任的註冊人士參與其中,也有大宅的工程照片看到當中與批准圖則不符,因此進行調查,而梁振英大宅的個案中則看不到有這樣的情況,「如果沒有資料顯示仍做調查,是擾民和浪費公帑」。他並透露,有關唐英年大宅僭建的現場調查已經完成,待整個調查完成後,會提交報告予律政司,研究是否有足夠證據作出檢控。
需令空間封密或難以使用
他又指,無論是梁振英以磚牆封住其大宅地下僭建空間,或唐英年申請以磚牆封住其大宅僭建地庫入口,都不是署方可接受的補救方案,「純粹用磚牆封了僭建空間入口不是可接受的補救方法。署方接受的補救工程,需要令到僭建空間要封密或難以使用,包括回填,或在內部做一些支架,令裡面空間再無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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