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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前另一股東「扒王之王」創辦人李德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連鎖日本壽司店板前及板長壽司創辦人之一的鄭威濤,分別遭味千(中國)控股執行董事潘嘉聞、以及板前另一股東「扒王之王」創辦人李德麟入稟控告,指他私下開設板前壽司分店,又沒有履行承諾,將所有板前壽司的股權轉到新成立的控股公司之下,要求索償。入稟一方於庭上指出,潘氏曾向鄭開價2,000萬元賣出股份,但鄭還價1,000萬,惟後來議價失敗。
曾跟鄭威濤合作經營味千拉麵及板前壽司的潘嘉聞,與胞姊潘慰經營味千集團,惟潘嘉聞只以自己的名義入稟索償;「扒王之王」老闆李德麟則以經營板前壽司業務的公司Fine Elite Group Limited名義入稟。2人均由石永泰資深大律師代表,昨日親身到庭旁聽;而答辯人除了鄭威濤,也有他旗下30間管理板前及板長壽司的公司,由余若薇資深大律師上陣代表。
潘嘉聞稱有份設計「板前」招牌
資深大狀石永泰於開案陳詞指,鄭與潘氏姊弟,以及其他股東於1990年代,從日本買得味千拉麵的專營權。至2004年4月,再成立駿濤有限公司管理「板前」位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的第一店,潘氏佔有三成四股份。然而潘嘉聞指「板前」招牌的名字是他命名,也有參與設計,鄭卻指他負責設計該商標。由於第一店的成功,板前續於2005年及2006年,分別於銅鑼灣及旺角開設分店,惟經營公司卻是鄭旗下的盈喜有限公司及鉅圖有限公司,而3間店舖也獲味千拉麵旗下公司漢彩集團注資經營,但鄭卻違反經營壽司連鎖店的協議,沒有將2間分店的股份歸於駿濤名下。原訴一方續指,鄭的做法引起潘氏姊弟不滿,潘慰遂於2006年初於上海跟鄭「談判」,要求他今後再開新店,須提供法律文件及報告,同時談論重組味千集團上市大計,但鄭此時向潘慰要求能夠獲得味千在內地經營的股份,鄭其後於9月成功於內地註冊商標。惟鄭決定辭去味千集團的董事職務,並跟潘氏姊弟簽訂合作繼續經營板前壽司,2人會注資130多萬元成立另一間海外公司Hero Elegant Limited,佔有三成一的股份,而鄭則佔六成九股權。
鄭私下開「板長」侵奪「板前」商標
惟鄭其後並沒有遵守有關協議,將盈喜及鉅圖收歸Hero Elegant旗下,也沒有向潘氏分配股份,甚至於同年10月及11月在將軍澳及旺角連開2分店,並另外開設板長壽司,侵奪「板前」商標的權益。其間雙方由中間人斡旋,鄭有意收購潘氏的股份,否則揚言會終止味千集團的上市方案,並會向他們索償。潘氏一方遂開價2,000萬,但鄭殺價一半,交易最後也告吹。至2007年,潘氏向「扒王」李德麟賣出Fine Elite離場,追索責任落在李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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