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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裔祥(左一)稱,從未聽說過海事處曾就船上小童需全程穿著救生衣發出指引。郭兆東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南丫島海難研訊昨日繼續傳召多位證人作供,並展示南丫2號的驗船證明書,揭發有關船隻在發生南丫島撞船事故後才重新添置兒童救生衣。此外,港燈僱員關係經理林裔祥作供時表示,策劃海上活動多年來,從未得悉海事處有就乘客安全發出指引,但卻被委員會主席倫明高質疑,有關指引發出近20年,若從未接收過有關指引,是否應感奇怪。
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聆訊昨日繼續,委員會傳召多位證人作供。其中南丫2號大偈黃華有作供時,透露對撞船事故的經過及詳情均不甚了解;同時,亦從未有檢查船上的安全設備。不過,同船的水手李亞牛卻表示,開船後有根據船長指示,通知乘客有關救生衣的擺放位置,並提醒乘客避免在船上四處走動。
就南丫2號船上的安全設備,委員會於庭上展示出由海事處分別在2011年12月,及2012年12月發出的驗船證明書,揭發出南丫2號在前年12月雖已設有基本求生設備,惟並未有放置任何兒童救生衣;到海難發生後,於去年12月需再度驗船時,才重新添置兒童救生衣。
港燈經理:從不知有相關指引
同時,委員會亦有就有關觀賞煙花活動的安排,傳召港燈僱員關係組員工霍永基作證。他稱,公司自上世紀90年代已多次舉辦觀賞煙花活動,每次均有發出注意事項通告,提醒參加者應遵從船上工作人員指示及切勿胡亂走動,但透露未有向港燈海事組同工提出,要求在船上增加小童救生衣;對於由海事處發出的國慶煙花活動指引,亦未有留意。
負責策劃有關活動的僱員關係組經理林裔祥認為,港燈公司有足夠策劃活動的經驗。他稱,從未聽說過海事處在去年的煙花匯演中,曾就要求船上小童需全程穿著救生衣發出指引。但委員會主席倫明高卻質疑,有關指引發出已逾20年,內容亦不算複雜,反問林裔祥若從未接收過有關指引,應否感到奇怪。林裔祥則表示,現在回想亦感奇怪。
水中拉實3人 消防:絕不鬆手
此外,聆訊亦傳召負責救援的消防員作供。消防員譚淦麟表示,當日接近南丫4號時,船隻正下沉,大量傷者浸在水中,拍打船隻的玻璃窗,打算打破船艙玻璃救人,但同僚提醒可能令船隻下沉速度更快。他又說,與同僚商量後,覺得船隻不斷下沉,如不加快搶救,船艙內全部人都可能罹難,最終決定破窗救人。
譚淦麟說,拯救過程曾身陷險境,包括有座椅塌下和救生衣不夠用等,他有一段時間一人在水中拉著3名人士,但從無想過放棄,亦無鬆開雙手,否則其他人不能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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