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香港大學學生會去年9月以「行為嚴重失當」為由,解僱一名逾30年年資的員工,事件引起部分校友不滿。有校友及前學生會成員成立facebook專頁,指責學生會「未審先判」,且拖欠薪俸,計劃今晚在該會舉行百周年晚宴會場外舉行活動,為該前僱員「討回公道」。學生會會長陳冠康回應指,解僱決定符合既有程序及規條,亦經過充分討論,所欠薪俸將會在審批程序後交回該位員工。而對於有關決定受部分人質疑,學生會稍後釐清程序後,亦會成立委員會重新檢視事件,希望各校友稍安毋躁。
會長:或補回薪酬差額
對於是次風波,陳冠康回應指,該員工基於某些行為失當被解僱,但具體詳情因學生會議事規則所限,不便公開。他強調,學生會作出解僱決定時,已考慮該員工服務多年,故亦有給予其「頗大金額的補償」,也補足退休金等。不過,其後因為「雙糧」及假期計算,部分薪金安排有糾紛,學生會現正等待審批程序完畢,並補回部分薪酬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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