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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救護車因不把病人送往最近醫院而捱轟。 資料圖片
新聞撮要
將傷病者由肇事地點送往醫院急救的時間往往「爭分奪秒」。申訴專員公署卻發現,現時救護車並不是把病人送往最接近的醫院,而是「公式地」按分區機制送往屬區醫院,有例子的行車時間差距更高達10分鐘……現時將傷病者送往醫院急症室的服務由消防處負責。消防處及醫管局將全港劃分20個醫院屬區,救護車會根據安排將病人送往屬區的醫院。 ■節自《送院捨近求遠 白車「遲到」10分鐘》,香港《文匯報》,2013-01-11
持份者觀點
申訴專員黎年:有關做法或會延誤危殆傷者的診治,建議將「情況危殆傷病者」送往最接近的醫院……急救時間分秒必爭,公式地將傷病者運往屬區醫院的安排並不妥當……只要提供足夠訓練及清晰指引,救護員應可辨別誰屬「情況危殆」人士。
多角度思考
1. 根據上文,指出救護車的運作問題。
2. 參考上文,你認為救護車將病人送院時應考慮哪兩項因素?試舉例加以說明。
3. 當局應做些甚麼來改善題1的問題?參考上文並就你所知,解釋你的答案。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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