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完成第二十七日研訊,來自不同公司和部門的代表律師分別對專家提出質疑。專家強調,參與研訊是為了講出事實,又指海事處驗船人員有責任檢驗南丫4號的水密門、救生衣和座椅。
澳州造船專家岩士唐昨日繼續作供,他連日來揭露南丫4號的種種問題,代表不同公司及部門的代表律師向他提出疑問。南丫4號所屬公司、港燈的代表律師指出,南丫4號由設計、畫圖、訂造材料至建造,由不同公司參與,認為港燈此類沒有造船經驗的公司,不應該被指摘,但專家強調,他出席研訊,不是為了指摘任何人犯錯,只是想講出事實,又認為,為南丫4號驗船的海事處驗船人員有責任根據圖則,檢驗船隻是否有水密門,座椅用甚麼方法裝嵌,以及檢驗救生衣的質素。
建造南丫4號的財利船廠代表律師質疑,岩士唐曾經與財利船廠合作,有否影響他對船廠的印象,專家指他與船廠的合作是在35年前,對船廠的印象很好。律師問南丫4號在撞船後已損毀嚴重,是否有沒有水密門都會下沉?專家並不認同,指若底層舵房及油箱房之間有水密門的話,即使船身有破損,船隻都不會下沉。
側板若夠厚 乘客有時間逃生
律政司代表問專家,是否同意在正常情況下,南丫4號的座椅並非不穩固,專家稱,船上座椅即使在平日航行,都有機會鬆脫,又指船隻的座椅應該是任何時間都抓緊地面。律師又問,是否無證據可以排除,侵蝕對南丫4號側面鋁板構成的影響,專家同意有關講法,但指出假如側面鋁板較厚,可縮小船身破損,乘客有較多時間逃生。
專家今天早上會繼續作供,委員會之後會傳召當日南丫4號的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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