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一直有在現職供款帳戶作自願性供款,在「僱員自選安排」下,這筆額外供款可否轉移至另一計劃?
答:法例沒有規限現職帳戶內的自願性供款可否轉移,但受託人會就個別計劃訂立相關的規定;能否轉移也需視乎受託人與個別僱主簽訂的協議內容。目前,大部分強積金計劃不容許計劃成員將現職的自願性供款轉移至另一個計劃。
如你曾將過往受僱時所作的自願性供款,轉移至現職的供款帳戶,這筆自願性供款亦未必能夠轉移。雖然目前部分計劃容許成員轉移這筆供款,不過,個別計劃有其不同的規定,積金局建議僱員先向僱主或相關受託人查詢為妥。
僱員如要作出額外供款,除了可選擇經僱主向現職的強積金計劃作自願性供款外,亦可無須經僱主安排,自選其他計劃作特別自願性供款。假若向現有僱主的計劃作額外供款,好處是供款可經僱主處理,供款放在同一計劃內,由同一個受託人管理,較為方便。如在另一計劃開設帳戶作特別自願性供款,僱員便須親自作供款安排,但好處是可選擇現有計劃以外的基金。
不同計劃均設不同限制
不過,無論是向現職供款帳戶作額外供款,還是向自選的計劃作特別自願性供款,不同強積金計劃均設有不同限制,例如設有最低供款額或提取限制。僱員亦要注意,不是所有計劃都接納特別自願性供款。
僱員在決定應否作強積金自願性供款時,可利用積金局網頁的退休需要計算機及強積金累算權益計算機,以計算退休時的強積金及其他資產的總值,再評估自己是否需要增加個人儲蓄,例如作自願性供款,以應付退休所需。積金局的手機應用程式亦有提供這兩個計算機,方便計劃成員使用。 ■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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