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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參與廣州市政府採購須提供無行賄證明。圖為廣州市政府。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叢書 廣州報道)近年來,政府採購亂象層出不窮。因此,該如何完善政府採購監督體系,讓這一領域成為「陽光地帶」,已經成為公眾普遍關注的問題。從今年起,報名參與廣州市政府採購,供應商須提供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這一證明由當地檢察機關出具。除此之外,供應商還需出具公平競爭承諾書。採購代理機構也須在採購公告中明確這一內容。
新規今年起實施
政府作為一個社會當中最大的購買個體,其採購工作的方方面面對整個社會經濟生活的運行都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據新華網統計,去年政府採購的規模已經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如何保證政府採購的公平公正,是一項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大工程。
廣州規定從今年起,凡報名參與廣州市政府採購的供應商,須提供由當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此外,供應商還需出具公平競爭承諾書。採購代理機構也須在採購公告中明確這一內容。作為代理機構,須告知採購人或受採購人委託,在採購文件公告期間,對供應商資格及時依法行使審查權,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主要包括資質證明文件,作為資格條件的業績合同等。
此規定從1月1日起生效,是廣州為加強政府採購市場監管,培育公平競爭的政府採購市場競爭環境而制定。據了解,根據中國現行的《政府採購法》第23條規定,採購人可以要求參加政府採購的供應商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並根據本法規定的供應商條件和採購項目對供應商的特定要求,對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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