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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涂若奔)有消息指,內地監管部門已開始加大處置金融業不良資產的力度,財政部聯合銀監會近日已下發通知,明確各省可成立地區性的資產管理公司,負責收購處置當地的金融機構產生的不良貸款。
路透社引述接近財政部人士透露,該通知是財政部、銀監會去年2月出台的《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的補充,明確了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參與收購的範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政府設立或者授權的資產管理或經營公司,允許收購本地區域的金融企業的不良資產,而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的則是全國性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
各省可新設授權公司參與
另一位監管層人士亦透露,此次出台的通知明確了各地資產管理公司的資質認可條件,「各省市政府可以新設或授權資產管理公司參與銀行不良資產批量轉讓,來推動銀行機構不良資產的處置速度」。
內地於1999年成立了長城、信達、華融和東方資產這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專門負責解決四大國有銀行的不良資產問題。到2007年,內地宣布四大公司已基本完成不良資產處置任務,不過,隨著銀行業不良資產的減少,四大公司開始面臨業務萎縮,「無米下炊」的窘境,被迫轉型開始投融資、收購信託不良資產的等業務。由於內地商業化轉讓不良資產的路徑並不明確,各省市的城商行、農商行等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轉讓基本是自主性採用拍賣、變賣、協議轉讓等方式處置。
售不良貸款首選資產公司
路透社引述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一位人士表示,目前很多省市已採取「4+1(即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省級資產管理公司)」的新途徑,來處理轄內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政策上已經為不良資產轉讓開了口子,我們以後在地方政府轄下的不良資產處置業務上肯定也會增加」。
此前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也曾發佈報告指出,目前內地銀行在出售不良貸款時依然首選資產公司,即使商業銀行自行處置不良貸款,也會主要依靠資產公司,其動機主要是為了加快回收現金或降低不良率,預計去年全年四大資產公司處置不良資產的規模同比有小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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