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昨日繼續研訊,南丫4號船長周志偉表示,撞船前見到海泰號駛近,按照國際規則扭右閃避,但對方扭左撞過來。不過,周志偉承認,部分供詞與向警方落的口供有出入,被質疑捏造供詞。聆訊進入第三十五天,繼續由南丫4號船長周志偉作供,講述當晚逃生經過。他表示,撞船前透過船窗肉眼見到閃著燈的海泰號駛近,僅有1分鐘扭舵盤閃避,即刻加速,扭盡舵盤轉右閃避,又開照明燈,讓對方知悉自己轉右,但不明為何海泰號向左轉,不跟從避碰國際規則,後來發現閃避不及,決定減速,關閉引擎以減低撞擊力。
確保船艙無人 最後離開
他表示,兩船相撞後,他立即報警,跑到甲板時已看不見海泰號。他指南丫4號船隻隨即停電,失去燈光,前排椅子飛脫,有乘客尖叫,有人跌落海。半分鐘後船隻插入水,他自己亦站不穩,跌落客艙,企圖捉緊扶手時發現右手脫骹,肋骨斷裂。周志偉憶記自己是最後一位離開船艙,他大聲呼喊,確保船內無人才離開,在海面上,又待至所有人獲救才肯上消防艘船。
不過,周志偉的供詞受到海泰號所屬的港九小輪的代表律師挑戰,律師問周是否在撞船前1分鐘才見到海泰號,委員會主席倫明高亦追問,到底是1分鐘抑或是幾秒之內見到海泰號出現,周志偉承認,其實在肉眼見到前,在雷達已見到海泰號,當時雙方仍相距一海里,但他沒有採取任何行動,直至肉眼見到才扭恁C今次是他首次提出用過雷達。無論是撞船後為警方錄取的口供及與海事處的會面,以及2星期前為港燈錄的供詞,都沒有提及過。
另外,周志偉在港燈的供詞提到撞船前曾閃燈警告海泰號,但向警方錄的口供則沒有提及,律師質疑周志偉部分供詞是捏造的,又批評他扭悎琤誘ㄛO為了閃避,周並不認同,解釋自己在事故之後留院,才忘記向警方提出。聆訊今天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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