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4 四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一、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給;二、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三、加強市場監管;四、大規模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2010.01.10 發佈《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十一條」),增加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有效供給、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加強風險防範和市場監管、加快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落實各級政府責任,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
■2010.04.15 貸款買二套房首付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2011.01.26 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地方政府問責、調整個稅和加強土地增值稅、普遍實施限購令
■2013.02.20 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制定年度房價控制目標。要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製表:記者 房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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