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記者日前獲悉,為嚴格規範全省法院司法作風,廣東省高院出台了《關於改進司法作風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並推出考核指標,廣東省高院還將以「暗訪」形式考察法院實施情況。根據該《意見》,廣東法院系統公務接待「原則上在食堂安排工作餐」,同時,不得在高檔酒店召開會議,嚴格控制招待規模。
將暗訪考察實施情況
《意見》顯示,法院系統須嚴格控制會議、培訓的規模以及支出,全省法院工作會議一般5年召開一次,中院院長會議每年不超過2次,各業務部門和法官協會等社團的會議原則上每年1次。同時,不得在高檔酒店召開會議、培訓;嚴格控制日常經費支出,嚴格控制招待規模,原則上在單位食堂或招待所安排工作餐,嚴禁公款大吃大喝。嚴禁借考察調研之名到風景名勝區參觀、旅遊、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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