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何凡)全國政協常委、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學誠(見圖)在全國兩會期間指出,假冒僧尼利用人們對宗教知識的無知與盲從心理,通過哄騙欺詐、威逼利誘等種種卑劣手段,侵佔索取他人財物,愚弄民眾的信仰感情,不僅嚴重玷污了佛門清淨,更有可能成為滋生其他嚴重違法犯罪行為的溫床。
學誠建議,要嚴把僧尼素質關,引導民眾文明燃香拜佛,抵制、舉報假冒僧尼。對涉嫌違法犯罪的,須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此外,他認為,應明確區分宗教性經營項目和營利性經營項目。宗教性經營項目要體現宗教教義,拒絕迷信,不得謀求暴利,且只能在宗教活動場所由教職人員等負責具體經營。對作為宗教活動場所的寺廟與臨近的風景名勝區,宜進行有效區隔,讓兩者各自獨立自主經營,使宗教服務功能與旅遊服務功能各自得到充分發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