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拿著關於女兒的尋人啟事。
2006年10月,永州發生「11歲女孩被逼賣淫」事件。受害者母親唐慧認為,當地個別民警存在瀆職行為,她強烈要求法院對犯罪嫌疑人判處死刑。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兩名被告死刑。同年8月2日,永州市勞教委認為:唐慧擾亂社會秩序多次,被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繼續無理取鬧,鬧訪、纏訪,對其勞動教養1年零6個月。
一時間,內地網絡引發有關勞教的大討論。8月10日,經調查,湖南省勞教委撤銷對唐慧的勞教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