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南方農村報》報道,廣東省陽江市30多名中小學校長,在今年1月初分別到雲南西雙版納、華東等地「考察」和旅遊,每人4,000多元的活動費用由各校長回學校報銷。負責組織有關活動的陽江市教師校長培訓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此次去雲南是考察交流,不是公費旅遊。該工作人員並指該外出考察的通知去年11月已發出,時間在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之前,並稱他直到春節前才看到中央有關改善工作作風的八項規定文件。
「不僅是我們 全國都一樣」
參加活動的陽西縣新圩中學校長曾超儉表承認,「也走一走其他地方,順便了解一下那邊的風俗民情,但主要還是這個(考察交流)的內容。」一位老師表示質疑,「這旅遊到底是公費還是自費?誰批准的?作為陽江的鄉鎮中學校長,有必要坐幾個小時的飛機遠赴西雙版納交流嗎?」
陽江市教師校長培訓中心工作人員又指,外出考察是「按照上面規定的」,也經過了陽江市教育局人事科的批准同意。他說,公費外出考察「這樣做是可以的,以前都是這樣操作的」。他又指「不僅我們這樣搞,全國都這樣搞。」對於中央最新出台的八項規定,他則說,「文件到這邊可能會慢一些。」他同時強調,「現在這個情況,以後可能市教育局就不會再批准外出考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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