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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戈平(左一)認為,要求特首愛國愛港合理,並不過分。左二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右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2017年特首選舉辦法成為城中熱話,建制派人士認為特首必須愛國愛港,還有人建議巿民一人一票普選前要先有一場預選。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表示,不清楚特首選舉是否要經過預選,又指普選不一定是一人一票,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亦沒有指定普選的選舉方式,關鍵是各自能夠按照實際情況制定體現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選舉方式。饒戈平又認為,中央20多年前已講過,香港特首和主要官員要愛國愛港,並非今日才提出,並認為要求行政長官愛國愛港合理,並不過分。
饒戈平以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身份來港出席一個《基本法》講座,活動後被問到對有政界人士建議為2017年特首選舉進行預選的看法,他表示,不清楚普選是否要經過預選,並指普選有時間表但缺乏確定的路線圖,認為特首普選方案應該由香港社會各界共同協商,政府應該盡早展開諮詢,讓巿民有充分思考、討論、交流的機會。
各地按各自實情定選舉方式
至於預選是否符合普選定義,饒戈平表示普選的定義受《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但公約條文沒有規定普選的方式,國家和地區可按各自實際情況制定選舉方式,只要能夠體現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就符合要求,不一定是一人一票才是普選。
基本法起草時已提出要求
饒戈平又談到,中央政府20多年前已要求特首要愛國愛港,這並非秘密,亦不是今日才提出:「堅持香港的行政長官和香港主要官員應該是愛國愛港,這一點是從20多年前基本法起草的時候就是提出這個要求來。」他續指,香港行政長官不僅是香港特首,也是中央政府官員,特首就職誓詞也會明確表示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故特首「愛國愛港」是合理要求,並不過分。
另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出席同一場合時指,「愛國愛港」是一個政治概念,不是法律概念,《基本法》條文沒有就愛國愛港定出要求和標準。他認為,2017年特首普選時應該採用法律上可操作的標準、制度,不可以用政治概念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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