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解決的問題
1. 由誰提名?
按照《基本法》規定,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特首候選人,然後普選產生。
2. 提名委員會如何組成?
人大《決定》規定,提名委員會可參照《基本法》附件一有關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
3. 誰有選舉權?
提名委員會須按照民主程序提名若干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由香港全體合資格的選民普選產生。
二、未解決的問題
1. 什麼是民主程序?
提名程式是否民主的問題,應通過理性討論達成共識。
2. 可提名多少候選人?
未闡述。
資料來源:喬曉陽講話摘要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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