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年前一份審計署報告發現廉政公署毋須受政府內部檔案管理的強制規定,令人憂慮廉署在檔案管理方面「無王管」。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廉署由1974年成立至2011年底,一共銷毀了約7.8萬個檔案,包括約5.1萬個已結案的業務檔案。她強調,經過行政署和廉署跟進報告建議,廉署目前檔案管理政策和程序與其他政策局、政府部門無異,銷毀檔案前要得到檔案處處長同意,廉署過去亦有參考政府檔案管理做法,決定銷毀檔案時會考慮檔案的保密需要、法律要求和歷史價值。
林鄭:銷檔政策如各部門
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擔心,廉署銷毀的檔案中,包括巿民關注的貪污案件檔案。林鄭月娥表示,廉署在2011年年底前,也有參考政府檔案管理的做法,自行制訂其檔案管理政策及程序,確保檔案獲妥善管理,相信廉署過去在決定銷毀檔案時也有考慮到其實際運作情況、檔案的保密需要、法律要求和歷史價值。
被問到廉署何時會將檔案移交檔案處鑑定歷史價值,林鄭月娥表示,希望廉署今年8月將首批已過保存期限的檔案移交檔案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