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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反對派聯同法律學者號召發起「佔領中環」行動,意圖以癱瘓金融中心地帶為要挾,迫使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接受他們的普選標準。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在本報訪問中強調,《基本法》對普選行政長官的規定是完全合理的,又反問道:「我們是否未曾有方案提出的時候,就一定不能從合理途徑去爭取普選,而需要佔領中環呢?需要公民抗命、需要破壞社會秩序、需要破壞法律呢?」
批「佔中」武斷 損討論環境
梁愛詩在本報訪問時批評,反對派在現階段已提出要進行所謂「佔領中環」行動武斷,會破壞了一個好的討論環境,「即是說現在已經無法從合法的途徑去爭取,需要公民抗命,需要擾亂社會秩序,需要違反法律的」。
她認為,香港是非常自由的,有好多機會給大家表達意見,也有許多的電台節目和報章可以發表意見,「點會沒有機會提一個合理的方案出來,讓大家討論呢?你未曾提出來,又點知中央一定不同意呢?他們甚麼都賴中央唔畀咩洁v。
梁愛詩坦言,沒有一條法例可以保證反對派或任何人有足夠提名去參選;法律是適合所有人,而非為某人制定,一方面不可以做一個機制要令反對派無法參選,同時也不可以制定一些法律對反對派有利,令他們必然可以參選的:「為何他們(反對派)不提出一些方案讓大家討論呢?因為他們的方案已跑出民主程序的概念,不是根據《基本法》的要求。反對派根本沒有拿一個符合《基本法》的方案去讓公眾討論,便下結論,即任何提出的方案都是篩選,都是不民主的,這無法可以有一理性討論。」
她強調,民主不只是選舉,而是社會文化,如果沒有包容,凡事都是我對你錯,如果只是講投票,少數服從多數,是否成為多數人的獨裁。「如果他們提出的建議就一定是對的,任何其他人提出的方案都是錯的,這不是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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